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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联合执法推进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6-12-06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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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安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这是新安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民防局作为人防工程的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的安全负有监管责任。但基于目前法律法规不尽完善、民防部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等因素,往往造成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消防安全监管浮于表面,难以深入。
??? 一、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
???(一)行政职权交叉。在我国,行政执法的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出现时间并不长,行政执法的职能分工并不科学,人为地将本该作为整体而存在的某类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分割,势必会出现行政执法职权划分不清、责任不明。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往往出现几个部门争相管理、多头执法,或互相推诿、空白监管的情况,使得一些法律、法规执行不力或难以执行。就人防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而言,民防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同时消防部门也负有监管责任,职权交叉冲突,对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由不同的执法机关施以不同的处置手段,既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职能重叠,也易导致多头管理、执法标准不统一。
?? (二)执法力量薄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防工程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然而受制于机关的编制体制,人防工程监管队伍并未随工程总量的增长而相应扩大,靠原有力量在安全监管上必然存在很多盲区。况且,人防工程消防监管需要执法人员掌握较系统的基础科学理论,拥有较宽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较扎实的专业知识,而民防部门在人员招聘时,往往更注重的是人防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人防工程监管人员消防专业知识匮乏,使得消防安全监管停留在“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是否过期”等表面问题上。
???(三)执法威慑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都是责令限期改正,处罚力度不够,约束力不强,得不到有效的纠正效果。且《防空法》颁布实施至今已经将近20年,相较于现在的经济,违法成本过低,一些企业有恃无恐,违法行为频频发生。相比之下,《消防法》的处罚力度要大得多,所以造成消防、人防虽仅一字之差,但执法地位却差别悬殊。
??? 二、以联合执法推进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管
消防安全无小事,如何破解当前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监管的瓶颈,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已经成为民防部门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在全年普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问题的人防工程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联合执法既能整合政府行政职能、增强执法合力,也能强化行政执行力、提高行政效率。
?? (一)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与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整合执法力量,有利于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联合执法,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可以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有力推进执法工作开展。两个执法机关联合出击,可以使行政执法机关相互制约,既避免了重复执法和多头执法,又能防止行政机关走过场,有效杜绝执法人员执人情法、关系法的现象,做到公平、公正执法,维护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 (二)渗透专业知识,提高执法水平。联合执法活动,相当于一场小型专业知识讲座,执法人员可以在活动中,互相学习其他部门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人防部门在与消防部门联合执法时,可以学习消防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对于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的重点检查内容,从而达到锻炼自身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解决现有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 (三)树立执法权威,增强执法效能。联合执法,其队伍大、声势大、影响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强,人防部门还可借助消防部门原有的执法地位,树立自身的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果和执法效率。两个部门还可以实行信息共享,降低执法成本,促使人防工程使用者合法守信,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几率。
安全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永恒话题。现代社会的国家行政管理中,分工日趋精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这种形势下,各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显得极其重要。通过联合执法,统一周密部署,综合运用各部门的资源和权力,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从不同角度、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综合采取各种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从而更有效地提高行政执法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有效地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吴江区民防局 姚熙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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